嘉兴市输往巴基斯坦皮革等产品享优惠
资讯类型:其它新闻 加入时间:2007年7月24日17:50
    “中巴贸易协定”于本月起实施。在这一协定下,巴基斯坦扩大了对源自我国的进口产品实施关税减让的范围。记者昨天从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市的杭白菊、皮革等绝大多数出口巴基斯坦产品都能享受该协定带来的优惠。

    根据协定,巴基斯坦把针对我国产品的降税模式分为5种。其中两种降税模式我市企业涉及较多。一种是占总产品数三分之一多的产品,其进口海关关税自7月1日起降税25%,然后分三年降至零关税。我市的杭白菊、皮革、毛皮附件、沙发座具、标准件产品等在此之列。这些产品在7月1日前出口巴基斯坦,巴方征收5%的关税,而7月1日起进口关税会逐年降低,直至第三年的1月1日降至零。

    还有一种是占总产品数约20%的产品,其进口海关关税自7月1日起五年内降至0至5%。我市产业规模较大的服装、电线电缆、灯具、除标准件以外的钢铁制品等都属于这一类。像巴方对从我国进口的电线电缆在7月1日前征收20%的关税,7月1日后会在五年内降至5%以内。

    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的有关人员说,他们已经按照扩大的关税减让范围签发中巴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该证书的签发可以使我市企业的出口产品享受巴方进口关税的优惠。 
文章来自:中国皮革化学品网
文章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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