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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被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包括中部六省26市老工业基地城市。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行业包括化学纤维制造,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据了解,在此次中部地区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之前,我国从2004年7月1日开始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率先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截至2006年底,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21.9亿元,共抵扣增值税90.62亿元。《办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生效,抵扣不回溯至此前地方期望的今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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